近日,《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20年第5期刊发我院岳音副教授的文章《先秦“舞雩”祭祀求雨仪式探考》。这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齐鲁文化研究院岳音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齐鲁民间舞蹈文化研究” (19BE072)的阶段性成果,也是山东省泰山学者工程专项资助课题(tsqn201812037)的阶段性成果。
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
雩祭,是中国历史上最古老的祭祀求雨活动,《尔雅•释训》:“舞,号,雩也。”郭璞注:“雩之祭,舞者吁嗟而请雨。”《春秋公羊传•桓公五年》:“大雩者何,旱祭也。”《周礼•司巫》:“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周礼•女巫》:“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旱暵则舞雩。……凡邦之大灾,歌哭而请。”许慎《说文解字》释“雩”:“夏祭,乐于赤帝,以祈甘雨也。从雨,于声。或从羽。雩,羽舞也。”由此可知,“雩”的性质是以舞求雨,主要仪式活动是在大旱之时,由女巫带领跳踏带有五色羽毛装饰的舞蹈来敬神、娱神、媚神、崇神,从而实现让天神喜悦,普降甘露、解除人间旱情的目的。雩祭因为具有以舞蹈为主要内容献祭求雨的突出特征,后世亦被称为“舞雩”。《春秋公羊传•桓公五年》:“舞而呼雩,故谓之雩。”本文主要对先秦“舞雩”的起源以及仪式形态作进一步的梳理和考证,从八个方面尽可能解读出先秦时期“舞雩”祭祀求雨的仪式内容及其主要特征。
一、雩时
关于“舞雩”举行的时间有多种说法,历史文献记载和古今学者各说不一。《诗经•周颂•噫嘻序》:“春夏祈谷于上帝也。”以史所考,先秦时期的“舞雩”祭祀求雨仪式,可分为“旱雩”和“常雩”两种:
一是“旱雩”,这是最早从上古时期流传下来的“舞雩”求雨传统,有殷商时期的大量甲骨卜辞为证。徐中舒先生主编的《甲骨文字典》释“雩”:“从雨从于,于为声符,或从雨从舞,会以乐舞降神祈雨之意。甲骨文雩从舞,是知殷代即以乐舞祈雨。”而且一次“舞雩”仍然不下雨,也有多次“舞雩”求雨的卜辞记录。举行“旱雩”的时间并不固定,大旱则祭。因为春夏之交是庄稼最需要雨水的时候,关系到一年的农业收成和百姓温饱生活,每当遭遇大旱之灾,国内上下忧心如焚,必定要举行“舞雩”祭祀求雨活动。“旱雩”也有多次在夏历七、八、九月发生旱灾时举行的情形。先秦典籍中就记载了鲁国多次“旱雩”的情况,《春秋左传•僖公十一年》:“秋,八月,大雩。”《春秋左传•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旱也。”《春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春秋左传•定公元年》:“九月,大雩。”按照周代礼制这些都属于“旱雩”。
二是“常雩”,指每年在固定时间举行的常规之祭,也叫“正雩”,在周代确定礼制之后,成为官方的“吉礼”之一。即使没有旱情,都会由周天子亲自主持进行“常雩”之礼,表达敬神、崇神的虔诚之心和意愿诉求,以保佑当年风调雨顺,庄稼要有好收成。关于“常雩”的具体时间,《礼记•月令》记载:“(仲夏之月),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用盛乐。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实。”是指在夏历五月举行“大雩”吉礼。《春秋左传•桓公五年》记载:“凡祀,启蛰而郊,龙见而雩。”杜预注:“龙见,建巳之月。苍龙宿之体,昏见东方,万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远为百谷祈膏雨也。”所谓“龙”是指东方苍龙七宿中的角宿星,每当春季黄昏时角宿星就会出现于东方天空,就是“龙见”之时,即夏历四月。两部史书记载“常雩”的时间不同,成为后世学者困惑的一个问题,这是因为沿用历法纪月方法的不同而造成。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雩有二:一为龙见而雩,当夏正四月,预为百谷祈雨,此常雩。常雩不书。一为旱暵之雩,此不时之雩。”由于《礼记•月令》作为记载周代全年每个月份农事和祭祀规定的礼制典籍,各种人事活动、生产、政令非常细致完备,因此考证“常雩”的时间,还是以夏历五月为准。由此可知,对于“舞雩”时间的安排,殷商时期是“因旱而雩”,周代则确立了“旱雩”和“常雩”均备的官方求雨礼仪制度,后世历代虽然有所损益,但是几千年来一直传承了下来。
二、雩舞
先秦“舞雩”祭祀求雨时的舞蹈是最具有灵异神秘性的内容,并被后人所乐道。陈梦家先生《殷墟卜辞综述》:“求雨之祭,常用乐舞。”王国维先生《宋元戏曲史》:“巫以歌舞为职,以乐神人者也。”以史所考,先秦时期“舞雩”求雨时所跳舞蹈的基本形态和主要特征:
一是巫舞,就是由“女巫”领舞进行的群体性祭祀舞蹈行为。《周礼•司巫》:“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周礼•女巫》:“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旱暵则舞雩。”许慎《说文解字》释“巫”:“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国语•楚语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由此可见,“巫”特指女性巫师,凡作“雩舞”者皆为女巫,主要以纵情的舞蹈娱神、媚神和降神,达到与天神的感应交流,让天神感觉到满意、愉悦和高兴,从而满足普降甘露、解除旱情的诉求愿望。因此,“巫舞”就成为沟通有形人世和无形神界的一种灵异神秘的语言。《尚书•商书•伊训》:“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孔颖达疏:“巫以歌舞事神,故歌舞为巫觋之风俗也。”王国维先生在《宋元戏曲史》中说:“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认为巫与舞的关系最为密切。
二是皇舞,就是披有或持有五色羽毛的装饰道具进行舞蹈以敬神。《周礼•舞师》:“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帅而舞旱暵之事。”郑玄注:“羽,析白羽为之,形如帗也。四方之祭祀,谓四望也。”《周礼•乐师》:“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郑玄注:“皇,杂五采羽如凤皇色,持以舞。”虽然羽舞和皇舞同样是以鸟羽为装饰的祭祀舞蹈,但是,它们的分工和使用场景并不相同,羽舞是由“析白羽为之”装饰的舞蹈,用于四方之祭;皇舞是由“杂五采羽”装饰的舞蹈,用于旱暵之事。现代一些文章的解读中,往往把二者混如一舞,实际上是错误的。
三是号舞,就是在舞蹈求雨时群体伴有大声吁磋呼号的行为。《尔雅•释训》:“舞、号,雩也。”郭璞注:“雩之祭,舞者吁磋而请雨。”这是“殷人尚声”风俗体现出来的鲜明特征。《礼记•郊特牲》记载:“殷人尚声。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殷商时期在祭祀时崇尚以大声呼号祷告于天地鬼神,商汤祈雨时就有“自责六过、无伤万方”的祷祝之辞行为,周代则延续了这一风俗传统,“舞雩”之时要发出吁嗟呼号祷告之声,以此感动天神普降雨水、解除旱情。
四是歌舞,就是在舞蹈求雨时群体伴有大声歌咏的行为。《周礼•大司乐》:“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孔颖达疏:“旱暵则舞雩,是用歌舞,正雩则非唯歌舞,兼有余乐。”《礼记•月令》:“(仲夏之月),大雩帝,用盛乐。”《周礼•春官宗伯•鞮鞻氏》记载:“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祭祀则吹而歌之。”《诗经•小雅•甫田》:“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可见在“常雩”祭祀求雨时,还伴有宏大的声容歌舞,以此娱神、乐神、崇神、敬神,体现了古代以礼乐祭祀鬼神的文化风俗。
五是哭舞,就是在舞蹈求雨时群体伴有大声哭请的行为。《周礼•女巫》:“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旱暵则舞雩。……凡邦之大灾,歌哭而请。”郑玄注:“有歌者,有哭者,冀以悲哀感神灵也。”孔颖达疏:“凡邦之大灾,歌哭而请,歌哭则吁嗟之类。旱又是大灾,故须吁嗟求雨。”上古时期遭遇大旱、庄稼焦枯无收,自是国家之大灾,为此以歌哭的情形进行求雨,其歌是出于乐神,其哭是出于灾情,其舞是出于降神,以大声哭诉旱情带来的困境,让天神悲悯普降甘雨、庄稼丰收、民生安宁,正是先民激烈情感诉求行为的体现。
由此可知,殷商时期“舞雩”求雨时所跳舞蹈,就是后世所称“巫舞”中的一种,最早可见于殷商时期甲骨卜辞中的大量记录。根据专家考证,甲骨文中在殷商武丁时的“舞”字,象人两手持牛尾而起舞,自廪辛康丁以后就有了“雩”字,即在“舞”字上面加上由水滴下落形状的雨字头,认为“雩”就是殷商时期舞蹈求雨的专用字。陈梦家先生在《殷墟卜辞综述》中进一步阐述:“巫之所事乃舞号以降神求雨,名其舞者曰巫,名其动作曰舞,名其求雨之祭祀行为曰雩。”从殷商甲骨卜辞的内容看,商人祭祀求雨很频繁,而且用舞几乎不可缺少,根据张俊成的统计:“甲骨文中,祈雨舞卜辞数量很多,据笔者统计达170余条。”而且商王有时会亲自率舞求雨。李立新认为:“舞祭卜辞不见祭品,大约重在仪式,即舞蹈的动作,因此一般不用祭品。”这是指殷商甲骨卜辞中反映出来“巫术”求雨的状况。周代礼制实行之后,“舞雩”就有了各种供神的祭品,体现了“祭祀”求雨礼仪的情形。《礼记·礼运》:“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由此可见,先秦祭礼的源起以及特征就是向神灵供奉敬献各类食物和乐舞,以此把心中的祈愿一起上天传达给鬼神,希冀博得神灵的欢心喜悦,从而满足人间的诉求愿望。
三、雩乐
先秦“舞雩”祭祀求雨仪式过程中所伴奏的音乐,一直是后世学者重点考据的内容。祭神有舞,有舞必有乐。《周易•系辞下》:“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周礼•大司乐》:“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以史所考,先秦时期“舞雩”求雨时所用“乐”的基本情形:
一是周代不同“吉礼”用来敬神的乐舞并不相同。《周礼•大司乐》:“冬日至,于地上之圆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征,南吕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古代乐舞把演奏一遍叫“一变”,所用变数越多,礼仪程式就越隆重,越能起到感动神灵的效果。周天子主持“祭天”吉礼,所用的乐调是“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征,南吕为羽”;主持“祭地”吉礼,所用的乐调是“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徵,应钟为羽”,两种祭典大礼所用歌舞、乐器、乐调、种类、规模都不尽相同。由此可知,周天子主持“常雩”求雨仪式的用“乐”肯定也有所不同。
二是“舞雩”求雨仪式过程中的用乐非常隆重谓之“盛乐”,主要是指周天子主持进行的“常雩”,或叫“正雩”。《礼记•月令》记载:“是月也,命乐师修鼗鞞鼓,均琴瑟管箫,执干戚戈羽,调竽笙簧,饬钟磬柷敔,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用盛乐。”郑玄注:“为将大雩帝习乐也。自鞀鞞至柷敔皆作,曰盛乐。凡他雩用歌舞而已。”孔颖达疏:“旱暵则舞雩,是用歌舞。正雩则非唯歌舞,兼用余乐。”由此可知,天子主持“常雩”祭祀求雨时,不仅具有盛大的声容歌舞,执干戚戈羽;所用伴奏乐器众多,包括事先就要准备好鼗、鞞、鼓、琴、瑟、管、箫、竽、笙、簧、钟、磬、柷、敔等乐器。至于“常雩”求雨时所使用的乐调,先秦古籍中未见明确记载,只能暂且存疑。殷商甲骨卜辞中有诸多“奏舞”的记录,就是指伴有音乐的求雨舞蹈。
三是“舞雩”祭祀求雨时也有不能用乐的情形。按照《周礼》制度安排,祭祀仪式分为等级,周天子亲自主持的“常雩”祭祀求雨仪式规格最高,必须“用盛乐”,歌舞声容非常宏大。但是,诸侯国君在分封之国主持“旱雩”求雨仪式时,则不能使用盛乐进行祭祀。另外,天子或诸侯国君在主持“旱雩”求雨时,也只能使用舞蹈呼号而不奏乐器,即所谓“凡他雩用歌舞而已”,以表示悲伤沉重殷切之情,祈祷天神尽快普降甘雨、解除旱情。目前,我们还很难对“舞雩”的音乐形态进行考察得出最终结论,还需要借助将来先秦文献典籍记载和考古发掘材料的新出现。
四、雩号
先秦“舞雩”祭祀求雨时群体向天神发出的大声呼号,是与古代其它求雨仪式不同的一个显著特征。《礼记•郊特牲》:“殷人尚声,……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经典释文》引孙炎云:“雩之祭,有舞有号是也。”以史所考,先秦时期“舞雩”求雨时群体性大声“呼号”的基本情形:
一是“呼号”之声,就是在祭祀求雨舞蹈过程中大声地发出呼喊,请求天神尽快降雨、解除旱情。实际上就是带有节奏的、激昂的群体性呼喊之声。“呼号”是上古时期最早产生的音乐形式之一,曲调简单明了,节奏高亢统一,行腔粗犷急促,通常采用一人领喊、众人应和的形式。在“舞雩”过程中的“呼号”之声,体现了先民大声诉喊、急迫求雨的焦灼心情。屈原在《天问》中同样发出疑问:“萍号起雨,何以兴之?”王逸注:“萍,萍翳,雨师名也。号,呼也。兴,起也。言雨师号呼则云起而雨下。”说明楚国在“舞雩”求雨过程中,同样具有雨师大声向天呼号求雨的特征。
二是“吁磋”之声,就是带有痛苦深哀之状的低声长叹促息行为,以带有自责悲伤叹哭之声,上达天神而悲悯降下雨水。郑玄注:“雩之言吁也,言吁嗟哭泣以求雨也。”郭璞注:“雩之祭,舞者吁磋而请雨。”王引之:“吁,叹声也。”这种既舞蹈呼号、且歌哭叹息、又念念有词,冀以悲情诉说来感动天神普降甘雨的情形,形成了先秦“舞雩”求雨的鲜明风格,正是殷商“巫舞”原始面貌特征的一种真实体现。
三是对于“舞雩”求雨时“呼号”和“吁磋”之声的解读,前代学者涉及不多,现代学者也不多见,同时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孙宇认为大声“呼号”的内容就是祝辞:“祝祷时巫师口中念念有辞,大声呼叫的称为号,或合称为祝号。”国光红认为:“吁磋求雨是模仿风声,故雩字从于,实乃模仿风声之意。吁磋求雨之雩祭,就是模仿风声而歌呼、而呼号。”在殷商甲骨卜辞中,“舞”经常与“乎”(呼)连文而用,“辛己卜,宾,贞乎舞,有从雨。”(《甲骨文合集》12890);“唯戌呼舞,有大雨。唯万呼舞,有大雨。”(《甲骨文合集》30028) 可见殷商时期的“舞雩”求雨之祭,舞蹈呼号的特征就已经非常明显。李立新认为:“卜辞中的舞祭,即后世的雩祭,乃舞蹈号呼而祭以祈雨。”如果结合传世文献典籍“舞者吁嗟而请雨”、“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的记载,先秦“舞雩”祭祀求雨仪式中的“呼号”和“吁磋”之声,应该是既包括了主祭者的祝文诵读,也包含了女巫的歌哭说辞之声,同时还包括了求雨群体的大声呼喊和低声哀叹行为。由此看出,对于“舞者吁嗟呼号而请雨”的情形,还可以做进一步的讨论和考证。
五、雩歌
先秦“舞雩”祭祀求雨仪式过程中是否存在“雩歌”的情形,也是后世学者争论比较大的问题。孔颖达疏:“巫以歌舞事神,故歌舞为巫觋之风俗也。”宋王昭禹:“非歌以乐其神,则不足以致神,非哭以感其情,则不足祈哀,有歌有哭,然后可以请福而除灾也。”以史所考,先秦时期“舞雩”求雨时可能存在“雩歌”的基本情形:
一是巫歌,上古时期的巫歌是一种最原始的语歌,以口语性和吟诵性为主要特征,通过反复吟唱哀婉叹咏的乐歌来打动天上的诸神。王逸《楚辞章句》:“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祠必作乐鼓舞以乐诸神。屈原放逐,……出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陋,因为作《九歌》之曲。”屈原所作《九歌•云中君》就来源于楚国女巫祭神求雨时的巫歌,《汉书•郊祀志》:“《云中君》,谓云神也。”屈原对此进行了改编与加工,但是仍然具有浓厚的巫风与神秘性。
二是祭歌,《吕氏春秋•古乐》记载了中国最古老的一篇农事祭歌:“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这种“操牛尾投足以歌”反复歌咏唱叹的样态,就是中国上古时期最原始歌舞的表现方式,充分体现了古代先民以舞蹈和乐歌的艺术形式,敬天地、尊祖先,祈祷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收、民生安宁的祭祀情感和文化信仰。
三是雩歌,先秦文献典籍中记载了上古时期的巫歌和祭歌,但是尚未见到雩歌内容的明确记载。《论语•先进》记载了孔子与弟子们坐而论志时,曾点回答了自己的人生志向:“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王充《论衡•明雩》:“风乎舞雩,风,歌也,咏而馈,咏歌馈祭,歌咏而祭也。”汉代王充最早提出“风”为歌咏的观点,但是对于“风”是否为“歌”的释读,古今学者的争议一直比较大。南朝梁皇侃《论语义疏》:“风乎舞雩,风,风凉也。”现代学者中有不少持此论,如王力先生《古代汉语》:“风,用如动词,吹风,乘凉。”朱东润先生《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风,作动词用,迎风乘凉。”根据“巫以歌舞事神”、“凡邦之大灾,歌哭而请”的传世文献典籍记载,先秦“舞雩”祭祀求雨时应该存在咏叹雩歌的情形,至于雩歌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仍然需要进一步的挖掘和细致考证。
六、雩人
先秦“舞雩”祭祀求雨仪式过程中参与的群体性人员,是后世学者考证比较明确的一个问题。《周礼•司巫》:“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孔颖达疏:“巫以歌舞事神。”以史所考,先秦时期参与“舞雩”祭祀求雨的群体人员基本情形:
一是殷商时期参与“舞雩”求雨活动的人员主要是商王、官员、女巫和万方百姓。在殷商甲骨卜辞的大量记录中,商王亲自率舞求雨的辞例有很多,“壬子卜,何贞:王舞,允雨。”(《甲骨文合集》27843);“王其呼舞,大吉。”(《甲骨文合集》30031)。而且凡求雨必呼“女巫”来舞蹈,《周礼•女巫》记载:“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旱暵则舞雩。”郑玄注:“使女巫舞旱祭,崇阴也。”郑司农云:“求雨以女巫。”因此,“女巫”就成为殷商巫术求雨活动中的主体性人员。
二是周代建立祭礼制度后,天子要亲自主持每年的“常雩”吉礼仪式,敬祈天神保佑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还要主持大旱之灾的“旱雩”求雨仪式,以感动天神及时普降甘雨,庄稼谷物丰收。各诸侯国君只能有资格在分封之国主持举行“旱雩”求雨仪式,所祭祀对象是当地的山川百源之神。各地方官员主持当地的“旱雩”求雨仪式时,所祭祀对象是有功于百姓的前代百官卿士,让他们一起共同保佑庄稼好收成。
三是是负责安排“常雩”祭礼仪式的大宗伯、司巫官员,以及跳舞伴奏的群体性女巫、舞师和乐师们。他们提前就要教排演练好跳踏的祭祀舞蹈“皇舞”,修理调整好鼗鞞鼓、干戚戈羽、琴瑟管箫、竽笙篪簧、钟磬柷敔等乐器道具。但是周礼规定各级进行“旱雩”祭祀求雨的时候,不能带有乐器伴奏,只有跳踏“皇舞”的群体性大声呼号吁嗟求雨,以示肃穆悲伤、苦诉哀痛、殷切祈雨之情。
四是当地的黎民百姓一同参与“舞雩”祭祀求雨仪式,包括童男童女各8人。《春秋公羊传•桓公五年》何休注:“祭言大雩,大旱可知也。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求雨群体一起大声呼号吁嗟求雨,歌哭而请,这也是先秦“舞雩”祭祀求雨活动中,祈祷天神解除旱情、保佑庄稼丰收愿望最为强烈的人员群体。
七、雩祝
先秦“舞雩”祭祀求雨仪式过程中的祝祷之词,是后世学者关注比较多的问题。《释名•言语》:“祝,属也,以善意之词相属著也。”《周礼•小祝》:“掌小祭祀,将事侯禳祷祠之祝号。以祈福祥,顺丰年,逆时雨,宁风旱”以史所考,先秦时期“舞雩”求雨时所用“祝文”的基本情形:
一是先秦“舞雩”求雨仪式过程中的祝词,最早来源于商汤桑林求雨时“以祠说于上帝鬼神”的传统。先秦多部传世典籍《尚书》、《墨子》、《左传》、《吕氏春秋》、《荀子》中均记载了商汤以身为牺牲求雨的祝文。《墨子•兼爱下》:“汤曰:‘惟予小子履,敢用玄牡,告于上天后,曰:今天大旱,即当朕身履,未知得罪于上下,有善不敢蔽,有罪不敢赦,简在帝心。万方有罪,即当朕身,朕身有罪,无及万方。’即此言汤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然且不惮以身为牺牲,以祠说于上帝鬼神。”商汤以“自责己过”、“无伤万方”百姓的祷告之词,被认为感动了天神,从而普降甘露,及时解除了旱情,开辟了后世统治者“自责”、“罪己”,“保民”、“恤民”而请雨的政治文化传统和“雩祝”内容的基本格式。
二是周宣王时连遭六年大旱,有后世学者考证《诗经•大雅•云汉》就是周宣王向天神求雨的祝词,也是先秦时期最长的祈雨祝文,达到406字。如“旱既大甚,涤涤山川。旱魃为虐,如惔如焚。我心惮暑,忧心如熏。群公先正,则不我闻。昊天上帝,宁俾我遁?”唐贾公彦认为《诗经•大雅•云汉》就是周宣王主持“舞雩”之时的歌哭之祝辞,疏云:“此云歌者,忧愁之歌,若《云汉》之诗是也。”
三是《春秋公羊传•桓公五年》记载:鲁国连年遭遇大旱,鲁桓公在城南郊举行“舞雩”求雨仪式,何休注:“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自责曰:政不善与?民失职与?宫室崇与?妇谒盛与?苞苴行与?谗夫倡与?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由此可见,鲁桓公祷告天神终止旱灾的祝文,同样具有“自责六过”的内容。后世历代统治者通过“舞雩”求雨的祝文祷词,向天神表达“罪己”、“待罪”,“保民”、“恤民”之意,已经成为古代“舞雩”祭祀求雨仪式中的重要政治文化传统。
八、雩制
先秦“舞雩”祭祀求雨仪式的礼制规范,是后世学者长期以来探讨比较多的问题。《礼记•礼运》:“夫礼,必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以史所考,先秦时期“舞雩”祭祀求雨“礼制”的基本情形:
一是“舞雩”求雨分为“巫术求雨”和“祭祀求雨”两个阶段。《礼记•表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殷商时期主要使用“巫术求雨”方式,由女巫带领跳踏带有五色羽毛装饰的神秘舞蹈来敬神、娱神、媚神、崇神,从而实现让天神喜悦,普降甘露、解除人间旱情的目的。周代之后,逐渐增加了人文礼乐的因素,主要使用“祭祀求雨”的方式,形成了“巫术求雨”与“礼乐求雨”相结合的仪式活动特征。由此可知,周代的“舞雩”求雨是在殷商时期以“巫术”奉鬼神的基础上,逐渐增加了以“礼乐”尽人事为主的祭祀功能,体现了中国古代“鬼神”与“人事”并重的祭祀文化信仰传统。
二是“舞雩”祭祀求雨分为“旱雩”和“常雩”两种类型。因遭遇大旱之灾而“舞雩”求雨,是古代先民传承下来的文化信仰,也是殷商卜辞中反映出来最频繁的救灾举措。周代之后,在继承了“旱雩”求雨文化风俗的同时,又建立了固定季节“常雩”求雨的礼仪制度,每年在春夏之交为百谷祈祷普降甘雨。《诗经•周颂•噫嘻序》:“春夏祈谷于上帝也。”无论有无旱情都要按期举行“常雩”祭祀求雨活动,并列为周代“吉礼”之一,以此感动天神降福去灾,保佑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
三是“舞雩”祭祀求雨仪式分为天子“祭天之雩”和诸侯国君“山川之雩”两种级别。《礼记•王制》:“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郑玄注:“雩,旱祭也。天子于上帝,诸侯于上公之神。”《周礼》规定只有周天子能够主持“祭天”和“祭地”祀典大礼,意蕴着国家社稷为天神所授和天朝王国的统治权威,“常雩”作为“祭天”吉礼的一种,需由当朝天子亲临主持。诸侯国君只能在分封之国祭祀先祖列宗,主持“舞雩”求雨仪式时,只能祭祀所分封之地的山川百源之神,以示周代天朝和分封诸侯国的尊卑有序和政治隶属关系。
结语
综上所考,我们初步揭示了“舞雩”祭祀求雨仪式八个方面的主要元素特征,基本可以看出先秦“舞雩”祭祀求雨仪式的大概面貌:“舞雩”求雨是中国古代一项隆重的吉礼仪式活动;主要目的是因旱求雨、春祈谷水,祈祷天神保佑风调雨顺、庄稼丰收;殷商时期以“巫术求雨”仪式为主,周代之后逐渐形成了以巫术与礼乐相结合的“祭祀求雨”仪式风俗;“舞雩”求雨的礼仪制度等级严格,在天朝由周天子亲自主持,在诸侯国由诸侯国君主持,并宣读自责、祈愿祝文;主要由女巫率领跳踏带有五色鸟羽装饰的娱神、媚神和通神的神秘灵异舞蹈,以此感动天神普降甘雨;并伴有群体性吁嗟呼号、歌哭而请、祈祷天神的浓烈情绪行为。由此,形成了先秦“舞雩”求雨仪式的“亦巫、亦舞、亦歌、亦号、亦哭、亦乐、亦祝、亦祭”的鲜明特征,与中国古代其它祭祀求雨舞蹈具有了显著的差别。在周代更是把“舞雩”求雨作为“吉礼”之一固定下来,在后世历朝历代“舞雩”求雨活动中,虽然礼仪程式有所增益或减损,乐舞内容也有演进和更换,但是“舞雩”求雨的祭祀文化风俗一直保留传承下来,构成了国家官方与民间百姓共同参与的祭祀文化礼仪制度,体现了中国古代“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和“礼乐治国”的文化信仰传统,是中华民族与恶劣自然环境和灾害抗争,不断创造美好生活精神风貌的历史体现和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