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科学》2020年第8期发表基地研究员岳音副教授的论文《先秦儒家的“艺德观”构建论析》。
文章指出:“艺”与“德”的辩证统一关系及其审美品格,是中国传统文化艺术观念的鲜明特色和重要内容。先秦时期儒家构建的“艺德观”,强调“艺”与“德”的和谐统一、融合一体,在内容表现上要做到“尽善尽美”的审美境界,在为艺做人上要具有“以德为先”的高尚道德情操,才能实现“闻乐识德”、“以乐育人”的功能作用。全文深刻挖掘分析了先秦儒家构建“艺德合化”的重要途径:最基础的是对“心”的认知和表达;最根本的是对“性”的理解和肯定;最本质的是对“情”的呈现和把握。先秦儒家重视人生现实和道德情感,重视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其中,“情”的灌注和表达最为关键,是打动人心、感染人心、教化人心的主要途径和手段。重点归纳和指出了先秦儒家的“艺德观”可以清楚地表达为:“艺”是外在的审美形式和手段,“德”是内在的人性价值和根本,“情”是二者完美融合的中介和途径,“和”是最终审美的理想和境界。只有“艺”承载了“德”的内容,才能达到最高的艺术审美标准和境界,由此“尽善尽美”的“艺德模式”最终得以建立。这种由先秦儒家构建的“艺德观”,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艺术道德思想品格的审美观,体现了“文以载道”的主流价值观,对于建设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文艺观”,仍然具有重要的思想启示和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