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齐鲁文化研究院召开基地工作人员会议,研究制定基地坐班考勤制度。江林昌院长、孙书文副院长、燕生东副院长以及学生秘书张磊、学术秘书彭耀光等基地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江林昌院长着重指出,按照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基地建立坐班考勤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科研人员有充足的科研时间,来完成学术任务;基地必须执行严格的请假销假制度,工作人员离开济南前必须亲自向院长和办公室请假,办理相关手续。
会上初步确定了以下四条基本规定。
1.研究院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学术秘书、学生秘书及参与基地管理工作的老师,执行全勤制度;
2.承担基地任务的正教授,每周驻基地研究(含教学时间)不得少于30个小时;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研究人员,驻基地研究(含教学时间)每周不得少于35个小时;
3.基地人员未办妥请假手续先行离岗,或未办妥续假手续而不返岗工作,均视为旷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旷工者扣发一定比例的工资;
4.具体考勤办法由办公室负责。
会上安排孙书文副院长负责起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齐鲁文化研究院考勤管理制度》,并上报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