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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学报》刊发李华副教授文章

作者:李莉 时间:2020-03-06 浏览量:

近日,《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二期刊发我院李华副教授文章《文景之治与孟子仁政思想的汉初践行——以汉文帝诏令对<孟子>的传承为例》。这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齐鲁文化研究院李华副教授领衔的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团队推出的代表性成果,也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早期中国的文化选择与价值重构”的阶段性成果。

文章大意如下:

“文景之治”以后,黄老之学渐衰而儒学却臻于极盛,其背后原因或可从汉文帝诏令的思想偏向中窥见一斑。系统梳理汉文帝诏令能够发现,《孟子》中记载的仁政思想在其执政诏令中占据较大比重;而官方对汉文帝一生功绩的定位也与《孟子》中的仁政记载若合符节。

一、汉文帝即位初期诏令与《孟子》的高度契合

汉文帝刘恒于吕后八年闰九月即位,旋即颁布《即位赦诏》,大赦天下并分封功臣。此后,自汉文帝元年正月到三月不到九十天的时间里,汉文帝陆续颁布三份诏令,而这三篇诏令的主旨均与孟子思想关系密切。

文帝元年正月的《答有司请建太子诏》可以被视为能够体现汉文帝政治思想及施政主张的首篇诏令,能够体现汉文帝早期的整体政治思想倾向。甫一即位的汉文帝对帝王身份与任务的定位明确,即“忧天下”。而“忧天下”这一概念恰恰源于对《孟子•梁惠王下》“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的化用。在仅二百字的诏令中汉文帝便提到“天下”7次,由此足见汉文帝对帝王身份的理解与定位,以及对心忧天下的仁君人主形象的重视。  

汉文帝元年三月的《振贷诏》是汉文帝即位后所发布的第一篇切实关系国计民生的诏令。针对百姓中的特定群体——“鳏寡孤独”,汉文帝提出应当对鳏寡孤独之人给予特别的优抚与救济。虽然周代以来“不侮鳏寡”的记载屡见不鲜,但是把对鳏寡孤独之人的抚恤上升到施行仁政问题首位的,却唯《孟子》独然:“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南宋理学家张栻也因此评价说,《孟子》中所记载的鳏寡孤独的政策是“王政之本”。《振贷诏》无论是在发布时机还是在具体内容的选择上,都与孟子“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的论断若合符契。

文帝元年十二月的《议除连坐诏》再次体现了汉文帝执政理念与孟子王道政治思想间的深层关联。汉文帝在诏令中指出,犯法者受到惩罚之后,其本身并没有罪责的父母妻儿等应免于刑责。这一思想与《孟子》中的“罪人不孥”的记载高度一致。南宋理学家张栻曾指出《孟子》中所提到的“罪人不孥”等内容“皆王政之纲目”,是推行仁政政策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与汉文帝之前诏令相结合能够看到,汉文帝此处诏令的内容选择并非偶然:文帝元年三月的《振贷诏》贯彻了“王政之本”政策;文帝元年十二月的“除连坐”的执政思想又恰恰是对“王政之纲目”的贯彻。并且,《孟子》中“罪人不孥”与重视鳏寡孤独的论述,出现于同一章节前后相邻的两句,由此可见汉文帝对《孟子•梁惠王下》“王政可得闻与”章所传达的“文王始治岐之法,即经理天下之法”的熟稔程度。

文帝元年三月,与《振贷诏》同时颁布的《养老诏》也体现出了与孟子“老者衣帛食肉、不饥不寒”的仁政思想的高度一致性。《孟子》中曾三次系统论及“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问题,并明确指出这一问题是仁政政策的题中之义和重中之重。在汉文帝之前,对老者的存问抚恤问题并没有提升到国家政令的层面。而在文帝元年岁首的时候,汉文帝特别强调了养老问题的重要性,并把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通过长期政令的方式固定下来。

汉文帝谥诏评其对孟子仁政思想的承继

值得注意的是,汉文帝诏令与孟子仁政思想的一致性不仅在其执政初期有所体现,而且贯穿于汉文帝执政的整个阶段。但凡涉及养孤老、减刑罚、薄税敛、求贤等与仁政密切相关的内容时,均出现与《孟子》高度一致的现象;甚至在处理与邻国关系,以及处理淮南王谋反等事情上,汉文帝也借鉴了《孟子》“以大事小”、“舜封弟象”的思想。

更为重要的是,汉文帝诏令中所体现出的仁政思想体系同样也与孟子的仁政思想系统高度一致,汉景帝时期,制诏御史直接化用《孟子》“王道可得闻与”篇中的“文王治岐”部分作为对汉文帝一生功绩的官方总结。

《孟子•梁惠王下》的“王政可得闻与”篇因系统涵盖了孟子仁政思想中的保民、减税、解除关禁、罪人不孥等多个层面,一向被视为孟子仁政思想的代表性章节。汉景帝元年十月,制诏御史代拟的《定孝文帝庙乐诏》对汉文帝一生功绩给予了官方评价,这一汉代最高行政文书中对汉文帝功业的盖棺定论,恰恰与《孟子》“王政可得闻与”篇高度契合:“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嗜欲,不受献,罪人不帑,不诛无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诏令有意将“孝文皇帝临天下”与“文王之治岐”一事对举,以彰显汉文帝的德政举措比肩于周文王的地位与影响。相较于《孟子》“王政可得闻与”篇,《定孝文帝庙乐诏》在总结汉文帝的仁政举措时,仅仅没有提到《孟子》中的“耕者九一,仕者世禄”部分,其余内容不仅在思想倾向上,甚至在仁政内容的具体排列顺序上都与《孟子》的“王道可得闻与”篇高度相似。此外,在具体的仁政举措以及言辞选用上,两者也均存在高度相关性。例如“罪人不孥(帑)”一词的使用,仅见于《孟子》与《定孝文帝庙乐诏》。再如“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所涉及的保证市场有序、货物正常流通的思想,不仅在《定孝文帝庙乐诏》中有所涉及,在汉文帝政令中也有所体现:“孝文十二年,除关,不用传,令远近若一。”甚至还见于汉文帝时期组织编撰的《礼记•王制》篇中。

《定孝文帝庙乐诏》出现于汉景帝即位元年,授意于汉景帝、成于汉代制诏官吏之手、载于《史记》,是汉代官方对汉文帝一生功绩评价的最直观记录,有极高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其中内容与《孟子》的高度相似,为我们理解汉文帝仁政思想与孟子仁政思想之间的关联,再次提供了有力佐证。

而系统梳理汉文帝执政时期诏令能够发现,《定孝文帝庙乐诏》将汉文帝与《孟子》记载中的“文王治岐”对举并非过誉。汉文帝诏令在涉及仁政思想的相关诏令中,均展现出与孟子仁政思想体系高度相关的特点,汉文帝诏令与《孟子》相关的共计24篇,具体涉及帝王身份定位、对鳏寡孤独和老人的抚恤政策、轻刑罚、薄税敛、以农为本、减轻百姓负担、举荐贤良、求言、和平处理邻国关系等十个主题,涉及保民、省刑、薄税、重贤等不同的层面。汉文帝对孟子仁政思想内容的贯彻贯穿了其整个执政阶段,孟子仁政思想构成了汉文帝仁政实践的重要理论来源。

余论

孟子一生对其学说价值界定明确,旨在为人主提供“平治天下”的方法:“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 其身后百余年,这一论断在汉文帝时便得以应验。

梳理汉代孟学发展史可以发现,孟子身后百余年,与孟子学术承传直接相关的重大事件,也多集中出现在汉文帝时代:其一,汉文帝十二年,置《孟子》博士,;其二,仅四年后,即汉文帝十六年,汉文帝诏命博士诸生“刺六经中作《王制》”,其中又出现了大量引用《孟子》的现象。其三,十年之后,河间献王得古文书中也特别强调有《孟子》一书的存在。短短十余年间,有关《孟子》学发展的重大事件在汉文帝执政中后期频繁而集中出现。如果把汉文帝诏令高度借鉴孟子仁政思想的因素考虑进去,一切疑惑均可迎刃而解:“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汉文帝中后期学界对孟子的高度重视,恰恰是对汉文帝重视孟子思想的一次次积极回应。而早在孟子对汉代学界产生具体影响之前,其仁政思想就已被纳入统治阶级视野,并构成其治国理念的关键一环。

更为重要的是,这也合理解释了文、景之后的继任者汉武帝迅速将目光转向儒家学说的原因——由汉文帝所开启的“文景之治”或是汉初对儒术治国的一次尝试,而这次尝试的成功则开启了汉武帝“罢默百家”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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